截至2024年11月14日收盘配资实盘查询,中航重机(600765)报收于21.09元,下跌3.83%,换手率1.73%,成交量25.43万手,成交额5.44亿元。
当日关注点交:中航重机主力资金净流出8730.18万元,占总成交额16.05%。公:中航重机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中航重机与中航供应链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将在市场开发、零部件管理等领域开展合作。公:中航重机将于2024年11月25日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交易信息汇总中航重机2024-11-14信息汇总交易信息汇总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8730.18万元,占总成交额16.05%;游资资金净流入1054.57万元,占总成交额1.94%;散户资金净流入7675.61万元,占总成交额14.11%。
公司公告汇总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航重机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并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29日,公司公告了《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该会议通知载明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审议事项、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会议出席对象及会议登记方法等事项。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4年11月13日上午9:00在贵州省贵阳市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多彩航空总部1号楼5层公司会议室举行,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以及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225名,代表股份509,442,630股,占公司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34.388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如下议案:- 《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A股:同意508,814,250股(99.8766%),反对352,180股(0.0691%),弃权276,200股(0.0543%) -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结果:同意78,308,186股(99.2039%),反对352,180股(0.4461%),弃权276,200股(0.3500%)
资料显示,24重庆债34债券全2024年重庆市政府专项债券(二十期)(代码2405895),发行人为重庆市政府,于2024年9月19日发行,到期兑付日2044年9月20日,实际发行量16.678亿元。
住在广州市荔湾区的李女士回忆,8日晚,她带着家里的两只狗“乌冬”和“烧卖”到周门石桂里广场散步,回家时一切正常。然而,晚上11点半,“乌冬”开始呕吐,吐出了草和晚饭。李女士起初以为只是消化不良,但不久后,“乌冬”多次呕吐并开始吐白沫,情况逐渐恶化。意识到事态严重后,她连夜将狗送往宠物医院。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根据统计的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前述议案获通过。综上,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中航重机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24-088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1月13日-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航空总部基地1号楼5层公司会议室-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225 -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509,442,630 -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34.3883%-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网络和非网络方式)计1,225人,代表股份509,442,6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4.3883%,均有表决权。其中:以网络方式参加会议有表决票的股东1,224人,代表股份78,936,5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5.328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3人,董事张育松、褚林塘、曾洁、独立董事王立平、王雄元、曹斌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刘强、白传军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 董事会秘书王志宏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非累积投票议案 - 议案名称:《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审议结果:通过 - 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A股 - 同意:508,814,250股(99.8766%) - 反对:352,180股(0.0691%) - 弃权:276,200股(0.0543%)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名称:《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78,308,186股(99.2039%)反对:352,180股(0.4461%)弃权:276,200股(0.3500%)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根据统计的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前述议案均获通过。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郭光文、万珂菲-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 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中航重机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24-087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25日(星期一)上午09:00-10: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11月14日(星期四)至11月24日(星期日)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hzjgk@163.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中航重机关于与中航供应链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24-086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约定,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 本合作协议为双方开展合作的框架性文件,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对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本次协议签署对方为中航国际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同隶属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尚未构成关联交易的实质,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的具体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履行过程中可能面临市场和政策变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本次战略合作协议是否能够有效执行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合作协议签署概况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重机”或“公司”)与中航国际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供应链”)于2024年11月12日在广东省珠海市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基于国家和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有关航空产业发展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民机转包业务领域的市场开发、零件配套等任务,秉承“友好协作、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合作原则,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全方位开展战略合作,实现互惠互利与共同发展。
二、交易对方介绍- 对方名称:中航国际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铁岭路32号1201室- 法定代表人:董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0669360243P- 注册资本:189,614.6334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7年11月22日- 经营范围:从事供应链科技、航空科技、材料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供应链管理,钢材、有色金属、木材、建筑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航空及其他专用设备零配件、电子产品及配件、汽车零配件、摩托车及其零配件、计算机及其零配件、仪器仪表、焦炭、食用农产品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航空、陆路、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无船承运业务,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自有设备租赁,建设工程监理,设备专业技术检测,商务信息咨询,工业产品设计、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主要合作内容 - 市场开发:充分利用双方各自优势和能力,基于中航供应链项目服务平台,以市场开发为牵引,以成本为导向,紧密对接客户本地化配套及区域化集中的供应链发展战略,重点开发涵盖机体结构件、系统件和发动机件等各类客户的工作包,实现与客户的长期战略合作。 - 中国商飞业务合作:中航重机和中航供应链建立项目联合团队,紧密对接中国商飞、中国商飞上飞公司在锻铸件、零件配套等方面的供应服务需求,充分发挥两公司各自业务优势,为中国商飞提供供应链集成服务。 - 零部件管理:双方将共同开展航空零件深加工方面的合作,基于中航供应链零件生态圈战略及零件供应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为中航重机零件深加工需求提供“线上”平台+“线下”生态的有力保障,打造行业级共享高效的零件配套供应新业态。 - 人才交流:双方基于业务合作的内容,相应地开展人才交流合作,共建产业化人才培育基地。 - 支部共建:双方建立党建共建联盟关系,共同开展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党建工作和业务发展的深入交叉融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实现双方各方面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合作方式双方同意建立沟通机制,定期举行联席会议,及时沟通有关合作信息,协调解决合作中存在的困难。围绕合作内容,确立合作项目,由中航供应链转包生产与保障事业部与中航重机民机办具体负责协调和组织有关合作交流项目的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建立长效沟通机制。
生效及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五年。本协议自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四、合作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充分发挥双方在产业、技术、市场、人才等方面的优势,在民用飞机锻铸件、零件配套等方面深化供应链平台合作。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有助于提升公司在商用航空领域的核心竞争力。本协议仅为战略合作的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具体协议金额,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将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五、风险提示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属于成对合作愿景和原则的框架性约定,不涉及具体的交易金额。后续合作将由双方进一步协商,并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后,另行签订实施合同予以确定,履行过程中可能面临市场和政策变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本次战略合作协议是否能够有效执行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六、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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